本想着在搬家时,请专业的
北京搬家公司帮忙,能够让又累又烦恼的搬家变的轻松一些,可张先生找来的搬家公司虽说帮他搬了家,却损坏了他家价值200多元的灯具。 繁重的搬家工作不到一个小时就完成了,张先生老房子的所有家具用品一个不少进了新房,张先生非常满意,并给搬家公司付了150元搬家费,等到搬家人员离开新房后,他和妻子才开始慢慢地收拾。张先生认为这灯应该是搬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搬运时不小心损坏的,他立刻给搬家公司打电话反映,谁知搬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张先生,付完搬运费,搬运工都已离开张先生家后才看到有损坏的物品,
北京搬家公司是不会承担责任的。搬家公司的这一回答可是让张先生不知该如何是好,搬家后的物品都是很零乱的,收拾起来也需要一定的时间,怎么可能把物品搬到地方就能马上整理好呢?而且搬家公司的人搬完家后立刻索要费用,自己也没时间检查之后再付费。张先生向相关部门反映后,因为没有有效的证据,只好自认倒霉。张先生希望通过自己的这次消费经历提醒更多的消费者,以后在请搬家公司搬家时,当所有的物品都搬到目的地时,先不要急着付钱,最好是先把一些易碎的物品检查后再付费用,等一切检查无误后开始整理。一些消费者在请搬家公司为其服务时,一般是达成口头承诺,很少有法律意识和搬家公司签订书面的搬运合同,于是出现像张先生遇到的问题时,就没有有效的证据来进行维权,一些损失只能自行承担。如果张先生能提供有效证明,确实是
北京搬家公司造成物品损坏,那么他可以向法院起诉。